长篇打手

高中物理卷子上那个从角度为a、摩擦力为b、初速度为0、质量为m的小球永远是惯性忽略不计,可买书的惯性却无法忽视。

比如,既然都买一本了,那和买两本、三本有区别吗?那买四本、五本......一切可以推给惯性。
本性如我当然是从最厚的那一本拆起,老子就是要肝几十万字的。没想到居然是第一人称!这就很好玩了。
很少去看第一人称的小说,因为这个吧全看作者功力,代入感太强就容易变得挑食。就好比花好几年跟一个人谈恋爱,写糟了的就是遇人不淑、越谈越谈不下去可谈都谈了(嗯就是这感觉),写好了的就是一鼓作气从初恋谈到白雪落满头,恨不得向天再借五百年,不离不弃、不逆不拆(什么鬼)。

初读几十页(码字快、读字更快),完了,这注定是一场好撩人的恋爱,跟甘甜的巴恩斯中士差不多。
不得不再夸夸印刷和纸张,我上一次摸到这种很想跟这本书谈恋爱的纸张,还是《哈利波特与凤凰社》的英文精装版,即便到现在我也没读完可这感情基础是有的,没事儿翻开拼命吸,摸一摸心情万里无云。

昨天在微博看到好几个说收到了双十一半价的莎翁全集,那我的呢?我的呢?宛如我慢慢长夜都准备好了,套马的汉子还没到货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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